奧蘭多靈糧堂

罗马书 12:21

你不可为恶所胜,反要以善胜恶。

这个主日亚山弟兄在教会讲道的主题《以善胜恶》就是引用了这句经文。
 
《罗马书》12章9节到21节是神有关基督徒的生活守则的旨意。如果说《哥林多前书》12章4到8节是爱的真谛的内涵定义,《罗马书》12章9节到21节就是基督徒行爱的外延范畴,此处主要是对着教会肢体说的,肢体自己不出头,一切交托给主是信心的标志。我们在教会里甘心受弟兄姊妹的委屈、甚至羞辱,“不要自己伸冤,宁可让步,听凭主怒”(19节),表面是对人让步,实际是向神让步,顺服神的权柄,把难处交给主。我们若自己出头,就会损害神恩典的安排、学不到神要我们学习的功课,别的肢体也受到亏损,自己会受到更大的亏损。 自己不出头,而是信任神的一切安排,就可以“以善胜恶”,而不是“为恶所胜”。“我肉体之中,没有良善”(七18),却隐藏着“恶”,如果别人的软弱、脾气惹动了我们里面的“恶”,“以恶报恶”(17节),我们就是“为恶所胜”,被我们肉体里的“恶”所辖制。 以色列人在米利巴水“叫耶和华发怒,甚至摩西也受了亏损,是因他们惹动他的灵,摩西用嘴说了急躁的话”,结果使摩西不能进入应许之地。因此,当我们自认为是在发义怒、行公义的时候,一定要小心自己的肉体也被别人的肉体所惹动。如果我们“为恶所胜”,所谓的“义怒、公义”甚至像中国的武打片报仇雪恨,就不是出于圣灵所赐的信心,而是出于肉体的血气。殊不知放过别人,就是放过自己!神的善藉着胜过人的恶而证明祂的能力与大爱,圣徒也当体现出拥有可以胜过世界之恶的善。那时,世界便会为他的爱而感动。
 
伟大的黑人科学家喀特欧曾说:“我决不让自己怀恨别人,因为这会把我的一生毁掉。”一个信徒决不可容恶胜过他,反要以善胜恶。基督信仰的教导,特色在于不停留在负面的禁戒,而是进而提出正面的鼓励。善可以胜恶。这是我们应该多用的武器。   
 
切记“伸冤在我,我必报应”中的“我”是神,而不是我们自己,我们绝不能代替神做审判,定罪和刑罚的事,况且有些所谓的“恶”,是我们的偏见。耶稣被钉十字架是人类最大的冤案,如果神也也以恶报恶,我们还有任何的活路!爱心是感化罪恶最有效的方法,并且能够弥补一切的裂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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