奧蘭多靈糧堂

約翰福音 6:51

我是從天上降下生命的糧;人若吃這糧,就必永遠活著。我所要賜的糧,就是我的肉,為世人之生命所賜的。

下個主日亞山弟兄在教會講道的主題《你吃了嗎? 》就是引用了這句經文:主耶穌不再提父神賜下生命的糧食,而是提「我所要賜的糧」。 「就是我的肉」這是暗示祂在十字架上的受死,主耶穌是道成肉身,只有祂捨去自己的生命,才能成為使世人得以存活的生命之糧。耶穌是生命的糧,祂不只在自己裡面有生命,並能賜生命。那些吃了這糧的人,就必永遠活。

怎能如此呢?主怎能將永生賜給有罪的人呢?答案就在本節的後半部:「我所要賜的糧就是我的肉,為世人之生命所賜的。」這話是主指祂死在十字架上所說的,祂將祂的生命作罪人的贖價。祂的身體會受害,祂的血會流出作贖罪之犧牲。祂願以死作人的代罪者,為我們付上我們罪極刑的代價。祂為何這樣做?為的是作世人之命。祂不只為猶太民族,或只為選民而死。祂的死是夠贖回所有世人。當然這並不意味著整個世界都會得救,而是說若人人都來就耶穌,主在加略山上的工作將足夠拯救整個世界的人。

講道主題“你吃了嗎?”是個發人深省的問題,因為“吃這糧”就是“相信”“接受”,“吃這糧”的人就是“信的人”,就“有永生”。 這個使人驚訝的新比喻,有關生命之糧的啟示隨即得到昇華。他不但顯示這糧是父賜下的(32節),更啟示了他願意將自己賜給人:這分明提示他將死在十字架上,他的肉,他的血,要為世人得生命而賜下,救恩要藉著神的羔羊的犧牲而成就。 在這段經文中,耶穌六次談到他的“肉”,引入了生命之糧一個更深層的意義。耶穌是道成了肉身,惟有當他捨去自己肉身的生命時,才能成為這充滿罪惡的世界的生命之糧,才能使交託給他負責的人,也就是領受他所捨去的生命的人得到存活。事實上,耶穌是用來獻祭的肉,這糧就是這肉,將要隨著祂的死而賜下。這不但是一個應許,也是一個預言,也是一個啟示。凡在神旨意中被命定得生命的人,都要被帶到耶穌這裡來得生命。正如耶穌所應許:吃我肉、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.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。

還沒吃的,請盡快吃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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