奧蘭多靈糧堂
創世記 38:26
猶大承認說:「她比我更有義,因為我沒有將她給我的兒子示拉。」從此猶大不再與她同寢了。
下個主日亞山弟兄在教會講道的主題《從一夜情到永遠的愛》就是引用了這句經文,猶大的錯誤是不守信諾,沒有叫小兒子娶他瑪為自己的長子生子立後。他瑪乃用自己的辦法冒充妓女與猶大一夜情騙取這長子的權利。
猶太承認「她比我更有義」 不是他瑪的行為無罪,而是比自己好得多。猶大坦率的承認自己的過失,他只顧保存示拉的生命,單方面撕毀與他瑪之間的約定。猶大饒恕她,因為他認可他瑪的行為不是出於性慾,而是為了傳宗接代。 「不再與她同寢」: 體現猶大悔恨、努力不再犯罪的真誠決心。
也許正是因為猶大痛改前非的虔誠態度,使始於罪惡而生下的孩子,得到神的祝福,成為彌賽亞家族的先祖,得到神永遠的愛:上帝對公義與後裔承諾的成全,在那個時代,“利未婚姻制度”要求家庭中若有兄弟死無子,弟弟要娶嫂子,以兄長的後裔。他瑪所做,是在無望中爭取正義和傳承。她的行為雖不合傳統道德,卻顯出一種對後裔與公義的堅持,反映出神最終如何使用人的不完全來成全祂的計劃。這意味著,神並不是因為人的軟弱和不完美而停止祂的救贖工作。相反,神在破碎中完成恩典的故事。這個故事表面上看似充滿倫理爭議,但從聖經整體的神學與歷史脈絡來看,它有著深遠的屬靈與救贖意義。